?津音行[2004]58號
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簽發人:姚盛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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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津音樂學院校內津貼發放調整方案(試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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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據我院發展的需要,現將津音行[2002]27號文件有關內容做如下調整。
第一條按照分類管理的原則,職員、工勤服務人員的校內津貼由崗位津貼、專業技術職務補貼和工齡補貼構成;教師的校內津貼由課時津貼、導師津貼和領導職務補貼構成。各系列津貼崗位系數調整如下:
?(一) 職員的校內津貼崗位系數:
崗??位
| 崗位系數
|
見習人員
| 0.6
|
五級職員
| 1.1
|
四級職員
| 1.4
|
三級職員
| 1.7
|
二級職員(一)
| 2.0
|
二級職員(二)
| 2.3
|
一級職員(一)
| 2.6
|
一級職員(二)
| 2.75
|
一級職員(三)
| 2.9
|
院助
| 3.2
|
副院級
| 4
|
正院級
| 4.5
|
(二)工勤服務人員的校內津貼崗位系數:
崗??位
| 崗位系數
|
技師
| 1.4
|
高級工
| 1.1
|
中級工及以下
| 1
|
(三)教師的校內津貼崗位系數:
崗??位
| 崗位系數
|
教授
| 3.5
|
副教授
| 2.6
|
講師
| 1.8
|
助教
| 1.1
|
見習人員
| 0.6
|
第二條?職員、工勤服務人員的校內津貼=日崗位津貼基數×崗位系數×工作日+專業技術職務補貼+工齡補貼。
教學人員校內津貼=課時津貼基數×崗位系數×授課時數+導師津貼+領導職務補貼。
第三條?課時量標準:專業課教師每學期一般不少于324節,共同課教師每學期一般不少于216節。
第四條?教師工作量的核定按教務處的有關規定執行。
第五條?每月按標準校內津貼的80%計發,其余20%每半年根據考核結果發放。每年7月份進行學期考核,12月份進行年終考核??己私Y果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全額發放,考核為基本合格等次的發放20%部分的30%,考核為不合格等次的不予發放。
第六條?校內津貼的管理與審批
(一)各部門將工作人員考勤于每月20日前報人事處備案,各系部將教師工作量于每月20日前報教務處審核。
(二)人事處計算匯總后通知財務處具實發放。
第七條?相關問題說明
(一)雙肩挑人員的課時津貼按教師課時費標準的1/2或按教師課時費標準計算并扣除相應崗位津貼后計發。
(二)離退休人員每年一次性補助津貼相應提高(標準另定)。
第八條?本規定自2004年3月1日起執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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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2004年9月9日